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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调对接解纷争,协心勠力促和谐 | 广仲与广州中院签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


2020年7月15日,广州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广仲)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广州中院)在广州中院举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签订仪式。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陈思民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吴振,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王天喜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、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以及广州中院和广仲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、法官、人民调解员等出席了签约仪式并进行了交流和座谈。


在陈思民主任与吴振副院长的共同见证下,王天喜副主任与钟育周庭长作为签约代表在《合作协议》上签字。根据双方签订的《合作协议》,广仲和广州中院未来将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、推进创新线上调解模式、加强交流协作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。此外,双方还将按照“信息共享、讲求实效、互通合作”原则,建立商事纠纷调解案件信息通报交流共享机制,加强司法与仲裁在调解领域的沟通与合作











陈思民介绍了广仲在互联网仲裁、远程庭审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创新,以及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有关举措。陈思民表示,仲裁、调解与诉讼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三大途径,三者相互联系、交相并存。仲裁制度的健康运行与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和监督,除了生效裁决的执行、财产保全等,仲裁机构与法院在诉前调解对接等方面的合作也极具开拓潜力。此次签订协议,创新性打通了仲裁机构与法院在诉前共同为当事人化解纠纷的渠道,是广仲和广州中院在创新调解机制、加强司法与仲裁合作的又一次成功尝试,揭开了司法与仲裁在调解领域合作的新篇章,对丰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探索具有积极意义,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民商事仲裁和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,更好服务广州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、更好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。











吴振表示,在解决商事纠纷、保护民营企业发展、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中,广州法院发挥着重要的司法作用。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在高效处理民商事纠纷、做好调解工作上具有独特优势,广州司法要扩大影响力,需要重视仲裁的作用。广州中院也一直致力于搭建具有生命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平台。此次合作即是谱写了广州诉调对接的新乐章,未来如何唱响则有赖于广仲和广州中院的共同努力,相信双方能在调解领域的合作上开拓新途径。


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民商事纠纷日益复杂化,探索案件诉源治理、优化司法资源势在必行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“分调裁审”机制改革的意见》提出应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,推进建设分层递进、繁简结合、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,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分流。本次《合作协议》的签订是仲裁、调解、诉讼多方主体参与,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元素创造性融合的产物,同时也是广州落实深化“分调裁审”机制改革、优化广州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。未来双方将继续在优化地区营商环境、有效化解商事纠纷、共同建立广州市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,协心勠力打造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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